山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04-10 10:20来源:凤山法院
共招1人。
04月1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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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凤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招聘书记员1名
工作职责:1.负责填制诉讼中的各种诉讼文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送达;2.负责签收并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指导当事人填写证据目录,协助审判人员做好庭前证据交换等;3.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执行、调查取证及其他审判业务工作,及时通知当事人阅读有关笔录及签名;4.负责案件的庭审记录;5.认真校对法律文书,宣判前应送主审法官检查,主审法官检查后,应签名并存档备查;6.案件结案后,上诉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装订案件材料并移交立案庭,其他案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7.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男女不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单位部门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凤山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证件照1张;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将所提供材料的原件送到凤山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2024年4月10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考试人选。
2.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院党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政治部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二)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三)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广西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2号
联系电话:0778-6818775
凤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根据工作需要,凤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招聘书记员1名
工作职责:1.负责填制诉讼中的各种诉讼文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送达;2.负责签收并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指导当事人填写证据目录,协助审判人员做好庭前证据交换等;3.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执行、调查取证及其他审判业务工作,及时通知当事人阅读有关笔录及签名;4.负责案件的庭审记录;5.认真校对法律文书,宣判前应送主审法官检查,主审法官检查后,应签名并存档备查;6.案件结案后,上诉案件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装订案件材料并移交立案庭,其他案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7.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男女不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单位部门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本人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址:凤山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2)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证件照1张;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将所提供材料的原件送到凤山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2024年4月10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确定考试人选。
2.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院党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政治部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二)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三)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凤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广西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2号
联系电话:0778-6818775
凤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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