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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公告(内蒙古)

2024-04-09 12:52来源:乌海市党建网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大力实施人才强校(院)战略,进一步优化新时代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按照《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目录》(附件1),面向147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4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

(三)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目录要求的各项条件;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9 :00至5月10日17:00。

2.报名要求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本公告下方下载《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承诺书》签字扫描为PDF格式,与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一并上传。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资料补充和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和试讲

按照报名人数分岗位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考核采用面试加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计划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试讲)。

试讲环节需考生根据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

面试和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和试讲环节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发布渠道另行通知。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的,岗位成绩为试讲成绩,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的,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试讲成绩仍出现并列时,按照试讲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照岗位需求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后,签订《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校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分配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通过乌海市委党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党建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校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依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享受2024年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2616958

0473-26168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31700

0473-2616893 

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点击查看>>>

1. 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目录

2.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5. 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8日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大力实施人才强校(院)战略,进一步优化新时代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乌海市行政学院、乌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按照《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目录》(附件1),面向147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4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

(三)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目录要求的各项条件;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9 :00至5月10日17:00。

2.报名要求

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本公告下方下载《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承诺书》签字扫描为PDF格式,与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一并上传。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由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资料补充和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面试和试讲

按照报名人数分岗位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采取直接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考核采用面试加试讲的办法择优引进。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计划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试讲)。

试讲环节需考生根据提供的备课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并按照抽签顺序讲课(可以制作电子课件,进行多媒体授课)。

面试和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和试讲环节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发布渠道另行通知。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的,岗位成绩为试讲成绩,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0人的,岗位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出现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试讲成绩仍出现并列时,按照试讲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三)体检

按照岗位需求数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后,签订《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校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分配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通过乌海市委党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党建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校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为拟引进人员,依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享受2024年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2616958

0473-26168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3131700

0473-2616893 

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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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目录

2.乌海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5. 2024年乌海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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