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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0人公告

2024-04-07 16:39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7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解决我旗幼儿教育师资不足问题,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旗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我旗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20名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合同制幼儿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身体健康。

2.具有正镶白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之前)。不具有正镶白旗户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①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配偶;②在正镶白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③入学时将正镶白旗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籍及时迁回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4.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 3日(不含)至2006年4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7.在正镶白旗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3日(不含)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正镶白旗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 <系> 、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②配偶为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正镶白旗教育局联合旗纪委、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2.考试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超过3: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3:1且不低于2: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2:1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因初试成绩并列,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初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①面试方式为试讲+基本功展示(唱歌、舞蹈、弹奏)+绘画。试讲内容由考官根据幼儿园五大领域内容命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基本功展示为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绘画当场命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②面试时长:试讲10分钟、基本功展示15分钟(唱歌、舞蹈、弹奏各3~5分钟)、绘画15分钟,考生可以携带基本功展示所需的物品(如乐器、音乐伴奏)进入面试场所。

③面试总成绩=试讲×40%+基本功展示×45%(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各占15%)+绘画×15%。

④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时进行加试。

⑤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特别提醒:面试当日上午7:00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正镶白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复检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具体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2次。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正镶白旗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分配工作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照同工同酬核定工资。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承担。薪酬待遇由正镶白旗人社局、财政局分别负责核定并拨付资金。

(二)日常管理

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所在幼儿园和苏木幼儿园的轮岗制度、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法违纪及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6521027(旗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6521378(旗纪委监察局)

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为解决我旗幼儿教育师资不足问题,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旗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我旗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20名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合同制幼儿教师。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身体健康。

2.具有正镶白旗户籍(落户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之前)。不具有正镶白旗户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①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配偶;②在正镶白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③入学时将正镶白旗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籍及时迁回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4.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 3日(不含)至2006年4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7.在正镶白旗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4月3日(不含)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正镶白旗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近期白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 <系> 、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②配偶为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结婚证、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正镶白旗教育局联合旗纪委、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2.考试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超过3: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3:1且不低于2:1比例,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2:1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

3.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因初试成绩并列,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初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①面试方式为试讲+基本功展示(唱歌、舞蹈、弹奏)+绘画。试讲内容由考官根据幼儿园五大领域内容命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基本功展示为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绘画当场命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②面试时长:试讲10分钟、基本功展示15分钟(唱歌、舞蹈、弹奏各3~5分钟)、绘画15分钟,考生可以携带基本功展示所需的物品(如乐器、音乐伴奏)进入面试场所。

③面试总成绩=试讲×40%+基本功展示×45%(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各占15%)+绘画×15%。

④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实际招聘计划数时进行加试。

⑤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特别提醒:面试当日上午7:00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正镶白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复检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具体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正镶白旗融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核实,对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2次。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正镶白旗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分配工作岗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照同工同酬核定工资。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承担。薪酬待遇由正镶白旗人社局、财政局分别负责核定并拨付资金。

(二)日常管理

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并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所在幼儿园和苏木幼儿园的轮岗制度、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法违纪及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所在岗位工作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服务协议,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6521027(旗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6521378(旗纪委监察局)

0479—6522951(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合同制

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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