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3刷题计划】山西特岗教基2500题+学科10套卷
【23刷题计划】山西特岗教基2500题+学科10套卷
2024-04-03 11:35来源:娄烦县人民政府
共招2人。
04月0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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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我县劳动力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县就业失业状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真正将高素质、专业性强的人员选聘到公益性岗位上。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国家统计局娄烦调查队劳动力调查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为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娄烦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招聘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xlf.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娄烦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实验二小对面县人社局大楼四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5)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需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①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③农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采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学历高低排序。如学历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未被录用的人员放入备选人员库中存档,以后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如果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则按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待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招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五)签订合同
应聘人员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三年聘用期满自动退出。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无故脱岗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辞退。被辞退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聘用到我县其它公益性岗位。
2.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地区分类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岗位补贴中扣除。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
为支持我县劳动力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我县就业失业状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 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真正将高素质、专业性强的人员选聘到公益性岗位上。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国家统计局娄烦调查队劳动力调查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为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娄烦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招聘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人员需具备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xlf.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娄烦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实验二小对面县人社局大楼四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5)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需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①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及《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原件复印件;③农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名者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采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学历高低排序。如学历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未被录用的人员放入备选人员库中存档,以后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如果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则按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待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行招聘。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五)签订合同
应聘人员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三年聘用期满自动退出。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核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无故脱岗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辞退。被辞退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聘用到我县其它公益性岗位。
2.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地区分类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岗位补贴中扣除。
3.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娄烦县2024年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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