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4-02 12:00来源:崇仁公安
共招57人。
04月02日
截止到4月12日17:30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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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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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仁县公安局员额辅警57名,类别如下:
1、男性勤务辅警(50名);勤务辅警岗位主要分布在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报考专业不限。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先按个人意愿填报意向单位,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选择,落选的再进行调剂。
2、男性文职辅警(1名);该岗位为县公安局视频编辑1名,报考专业限新闻类、计算机类、艺术类,要求会视频拍摄、剪辑、制作。
3、女性勤务辅警(3名);该岗位为:出入境管理大队、马鞍派出所、许坊派出所各1名,报考专业不限。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先按个人意愿填报意向单位,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选择,落选的再进行调剂。
4、女性文职一岗(1名);该岗位为警务保障室会计辅助岗,报考专业限会计与审计类。
5、女性文职二岗(2名);该岗位为人口管理大队、巴山派出所内勤辅助岗位,报考专业不限。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时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2024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当年能顺利毕业证明报考,并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明。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目前在崇仁县公安局工作的过渡期管理辅助人员;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另附电子照片),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崇仁县公安局6楼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66号)。
4、报名咨询电话:15798039879、1387046028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人民警察法》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在7天内可安排一次补测,补测仍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笔试及体能测评结束后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各岗位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本场考试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修正系数(一般只写公式)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评合格并各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入闱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要求,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按省公安厅文件执行,按七级辅警发放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新评定层级工资标准。辅警薪酬待遇为(岗位工资+定级层级工资+月考核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大专以上文化的,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350至5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其他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050元至51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工资待遇还将根据县政府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后及时调整,另享受被装发放、工作餐、体检、工会等待遇。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本次统一招聘辅警后至下一次统一招聘辅警前,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政审。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同时在县人社局人事部门事前备案。
2、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五、特别提示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崇仁公安公众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5798039879、1387046028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4月1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仁县公安局员额辅警57名,类别如下:
1、男性勤务辅警(50名);勤务辅警岗位主要分布在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报考专业不限。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先按个人意愿填报意向单位,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选择,落选的再进行调剂。
2、男性文职辅警(1名);该岗位为县公安局视频编辑1名,报考专业限新闻类、计算机类、艺术类,要求会视频拍摄、剪辑、制作。
3、女性勤务辅警(3名);该岗位为:出入境管理大队、马鞍派出所、许坊派出所各1名,报考专业不限。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后,先按个人意愿填报意向单位,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选择,落选的再进行调剂。
4、女性文职一岗(1名);该岗位为警务保障室会计辅助岗,报考专业限会计与审计类。
5、女性文职二岗(2名);该岗位为人口管理大队、巴山派出所内勤辅助岗位,报考专业不限。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时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2024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当年能顺利毕业证明报考,并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明。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目前在崇仁县公安局工作的过渡期管理辅助人员;
6、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另附电子照片),并填写《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崇仁县公安局6楼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66号)。
4、报名咨询电话:15798039879、1387046028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人民警察法》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0岁(不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在7天内可安排一次补测,补测仍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笔试及体能测评结束后确定面试人选,由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2进入面试;各岗位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录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本场考试平均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面试修正系数(一般只写公式)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评合格并各岗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入闱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要求,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额,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按省公安厅文件执行,按七级辅警发放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新评定层级工资标准。辅警薪酬待遇为(岗位工资+定级层级工资+月考核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大专以上文化的,特巡警大队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350至5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其他勤务辅警月收入在3050元至51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均为其缴纳应由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县公安局从其工资中代扣交纳;工资待遇还将根据县政府经费保障标准提高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后及时调整,另享受被装发放、工作餐、体检、工会等待遇。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本次统一招聘辅警后至下一次统一招聘辅警前,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政审。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同时在县人社局人事部门事前备案。
2、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五、特别提示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崇仁公安公众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请注意关注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5798039879、1387046028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4月1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崇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