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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9人)

2024-04-01 14:12来源:台州人才

共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4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人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9名。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为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3.具有台州户籍;

4.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文录入一般要求应达到70字/分钟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2:00—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4月2日至4月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13日17: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3:30。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专业技能测试的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

(2)考试时间为4月20日,13:30—15: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考试地点为台州市人事考试院(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招录的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4年4月1日,户籍以2024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要求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3.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5.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85530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法院动态);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

7.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举报电话:0576-88556170,0576-8855311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

根据《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等。

二、招录人数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9名。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要求为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不限;

3.具有台州户籍;

4.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文录入一般要求应达到70字/分钟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2:00—4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4月2日至4月13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13日17: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3:30。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看打和听打。专业技能测试的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

(2)考试时间为4月20日,13:30—15: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考试地点为台州市人事考试院(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招录的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台州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4年4月1日,户籍以2024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要求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3.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5.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855300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台州法院网(http://www.tzfyw.gov.cn/,法院动态);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

7.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举报电话:0576-88556170,0576-8855311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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