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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西崇左龙州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工作公告(25人)

2024-03-26 16:35来源: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政府

共招25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2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紧缺问题,不断改善龙州县的治安状况,给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龙州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退役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辅警共计25名。男性23名,女性2名,工作地点为龙州县公安局序列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口吃、斜视、色盲等;

3.大专以上,报考乡镇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需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方给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8.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名后,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迟到、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等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1、龙州县丽江路018号龙州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值班室,电话:0771-8819818。

(四)报名材料:1. 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退役)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交复印件各2份。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10米×4往返跑;2、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3、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可在体能测试当日申请补试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对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龙州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各工作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并评定辅警层级后按照《龙州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发放工资。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并根据龙州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辅警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体检标准(试行)

龙州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紧缺问题,不断改善龙州县的治安状况,给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龙州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退役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辅警共计25名。男性23名,女性2名,工作地点为龙州县公安局序列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口吃、斜视、色盲等;

3.大专以上,报考乡镇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需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方给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8.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名后,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迟到、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等个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1、龙州县丽江路018号龙州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值班室,电话:0771-8819818。

(四)报名材料:1. 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退役)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交复印件各2份。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10米×4往返跑;2、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3、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可在体能测试当日申请补试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对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龙州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各工作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并评定辅警层级后按照《龙州县公安局辅警工资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发放工资。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并根据龙州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辅警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体检标准(试行)

龙州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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