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升本单词"偷跑计划"
专升本单词"偷跑计划"
2024-03-26 11:36来源:和龙就业创业
共招94人。
03月2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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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边境村工作专班、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台的《关于印发<吉林省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和龙市计划公开招聘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94人(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招聘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必须为非边境村人员(不得安置边境村本村村民),有此岗位的就业意愿,可以到边境村居住和工作,可执行5天4夜工作要求;
6.优先支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通过招聘方式到村居住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从事护林员、农村村务岗、河道保洁员等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6.户口不在边境村但因婚嫁、养老等因素实际在边境村居住生活人员;享受财政供养待遇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需知报名者须填写《和龙市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1.工作内容及要求:主要在边境村负责边境巡逻、外来人员管理、应急救援、道路保洁等工作,工作要求以行管部门、所在镇村、录取岗位实际要求为准。
2.工作时间:本公益性岗位按照边境村工作规则的要求,执行五天四夜要求。
3.薪酬待遇: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省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予以补助支持。
4.工作地点:报名所在镇村或所分配工作区域。(四)用工期限根据城乡居民申请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经公示后,组织对应乡镇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每次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433—4249960(和龙市就业服务局,和龙市人民大街60号就业服务局4楼 农村就业科)
0433—4520663(和龙市南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0433—4736089(和龙市崇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433—4249922(和龙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根据省人社厅、省边境村工作专班、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出台的《关于印发<吉林省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和龙市计划公开招聘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94人(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招聘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必须为非边境村人员(不得安置边境村本村村民),有此岗位的就业意愿,可以到边境村居住和工作,可执行5天4夜工作要求;
6.优先支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通过招聘方式到村居住和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从事护林员、农村村务岗、河道保洁员等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
6.户口不在边境村但因婚嫁、养老等因素实际在边境村居住生活人员;享受财政供养待遇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需知报名者须填写《和龙市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1.工作内容及要求:主要在边境村负责边境巡逻、外来人员管理、应急救援、道路保洁等工作,工作要求以行管部门、所在镇村、录取岗位实际要求为准。
2.工作时间:本公益性岗位按照边境村工作规则的要求,执行五天四夜要求。
3.薪酬待遇:边境村稳边固边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省财政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予以补助支持。
4.工作地点:报名所在镇村或所分配工作区域。(四)用工期限根据城乡居民申请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经公示后,组织对应乡镇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每次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433—4249960(和龙市就业服务局,和龙市人民大街60号就业服务局4楼 农村就业科)
0433—4520663(和龙市南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0433—4736089(和龙市崇善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433—4249922(和龙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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