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你考“事”系列讲座--云南医疗卫生
教你考“事”系列讲座--云南医疗卫生
2024-03-25 13:46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共招6人。
03月2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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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医疗卫生人才基础,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批复》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等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22年至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作学历性质限制;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报名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符合引进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5.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保障、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配偶随调、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协助解决。
(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聘用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5万元。
(三)医院与签约人选协商约定相关事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
(四)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任职满8年,因个人原因服务年限不满8年的,以不满1年(年对年、月对月)支付违约金1万元计算并收取。因个人原因服务年限不满8年而申请调出县外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扣回聘用当年给予的一次性安家补贴15万元。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招聘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9:00-13:00。
(二)招聘地点:云南省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投简历报名的方式进行。
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学校提供情况证明,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与应聘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并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拟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未纳入面谈人员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而延误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
1.专业技能测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应聘岗位认知情况、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谈时间、地点:具体面谈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计分核实签字确认后当天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携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患有严重传染病,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 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 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书、证件,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1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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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夯实医疗卫生人才基础,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批复》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等规定,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6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22年至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作学历性质限制;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有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者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报名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符合引进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5.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待遇保障、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一)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配偶随调、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协助解决。
(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聘用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15万元。
(三)医院与签约人选协商约定相关事宜,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
(四)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任职满8年,因个人原因服务年限不满8年的,以不满1年(年对年、月对月)支付违约金1万元计算并收取。因个人原因服务年限不满8年而申请调出县外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扣回聘用当年给予的一次性安家补贴15万元。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招聘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9:00-13:00。
(二)招聘地点:云南省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投简历报名的方式进行。
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学校提供情况证明,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与应聘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并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择优拟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未纳入面谈人员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而延误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安排。
1.专业技能测试以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应聘岗位认知情况、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谈时间、地点:具体面谈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计分核实签字确认后当天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携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我县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若发现有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患有严重传染病,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 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 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书、证件,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1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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