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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株洲炎陵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24-03-22 15:26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2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2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三)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均需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 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18-35周岁,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22日为截止日期。

6.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7.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证明和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应提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的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遗失,请提供人事档案中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并每张复印件上加盖保管档案单位的公章,负责人签字)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股(208室),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2日下午18:00,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如排名末尾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3.成绩合成

(1)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3)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在炎陵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三)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纪律监督

炎陵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 2024年炎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2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三)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均需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 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县人社局备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18-35周岁,即1988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22日为截止日期。

6.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7.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证明和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应提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的退出现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证件遗失,请提供人事档案中入伍登记表和退伍登记表复印件,并每张复印件上加盖保管档案单位的公章,负责人签字)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股(208室),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8日上午8︰00至4月12日下午18:00,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如排名末尾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考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3.成绩合成

(1)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3)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在炎陵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三)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研究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十一、纪律监督

炎陵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 2024年炎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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