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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新乡市卫滨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人公告

2024-03-19 16:44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

共招30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新乡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新组通〔2023〕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

二、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卫滨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近3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8.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4年3月19日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和“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5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8:00—3月24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开具的证明、政策加分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需包含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资银行流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下载并填写《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以上材料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报名邮箱:以上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姓名+卫滨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命名,压缩后发至邮箱:wbqsqgzz@126.com

4.报名费:资料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60元/人,考务费缴纳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18:00,请缴至以下账户,并备注社区工作者考务费,账户名:新乡市新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金利支行,账号:410722010140029202。缴费成功后截图,以“姓名+考务费”命名,于3月2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wbqsqgzz@126.com;农村脱贫监测对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名人员,免交考务费(需提供相关证明至上述邮箱)。

5.资格审查:邮箱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2日—4月3日,准考证将发至报名人员预留的邮箱,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主要涵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时事分析、公文写作等;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沟通表达、临场应变、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社区工作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开始仍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卷面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加分政策: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社区工作需要,对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进行加分,分别是:具有在卫滨区政府购买的基层服务岗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验满一年的加3分,两年以上加5分;转业复退军人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3分。符合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计算。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将发至报名者预留的邮箱,由报名者自行打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有优先项靠前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无优先项的,则通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待遇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从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实际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新乡市社区工作者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如出现任何形式名义的辅导班、辅导资料、线上培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信息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并在“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3.被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2826082,监督电话:0373-2826111。

5.未尽事宜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9日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印发的《新乡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新组通〔2023〕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

二、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卫滨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近3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8.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4年3月19日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和“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5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8:00—3月24日18:00;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开具的证明、政策加分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需包含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工资银行流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下载并填写《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以上材料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报名邮箱:以上报名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以“姓名+卫滨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命名,压缩后发至邮箱:wbqsqgzz@126.com

4.报名费:资料真实性审核通过后,缴纳考务费60元/人,考务费缴纳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18:00,请缴至以下账户,并备注社区工作者考务费,账户名:新乡市新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金利支行,账号:410722010140029202。缴费成功后截图,以“姓名+考务费”命名,于3月26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wbqsqgzz@126.com;农村脱贫监测对象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名人员,免交考务费(需提供相关证明至上述邮箱)。

5.资格审查:邮箱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2日—4月3日,准考证将发至报名人员预留的邮箱,由报名人员自行打印。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主要涵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时事分析、公文写作等;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沟通表达、临场应变、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社区工作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开始仍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卷面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加分政策: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社区工作需要,对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进行加分,分别是:具有在卫滨区政府购买的基层服务岗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验满一年的加3分,两年以上加5分;转业复退军人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3分。符合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计算。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将发至报名者预留的邮箱,由报名者自行打印。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有优先项靠前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无优先项的,则通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待遇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从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按实际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新乡市社区工作者现行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择优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如出现任何形式名义的辅导班、辅导资料、线上培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的信息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报名人员,并在“新乡市卫滨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3.被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2826082,监督电话:0373-2826111。

5.未尽事宜由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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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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