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湖南医疗卫生·试题汇编
2024湖南医疗卫生·试题汇编
2024-03-18 17:01来源:东安县人民医院
共招15人。
03月1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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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护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1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本次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在东安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医院自主组织实施。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专业及要求
1.专业:护理专业;
2.学历:专科及以上;
3.年龄: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或已参加执业资格证考试,能提供合格成绩单。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录公告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发布日期:2024年3月6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东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医技大楼5楼B区)。
4.报名所需资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护士执业证(未注册的的提供合格成绩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报名者材料由医院人事科初审,监察室和护理部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聘。
(三)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员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设置笔试分数线50分(含50分),未达到50分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操作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操作考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三项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体检。
2.体检方式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人事科组织,监察室全程监督,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乱纪情况等。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预录,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名额。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基本工资按医院规定的合同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与所在科室同等级别在编在职职工待遇一致,按有关政策和医院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4224091(人事科黄老师)
举报电话: 0746-4218762(监察室)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规定,全程接受医院纪委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五、其他
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东安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护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1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本次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在东安县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医院自主组织实施。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专业及要求
1.专业:护理专业;
2.学历:专科及以上;
3.年龄: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或已参加执业资格证考试,能提供合格成绩单。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录公告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发布日期:2024年3月6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东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医技大楼5楼B区)。
4.报名所需资料: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护士执业证(未注册的的提供合格成绩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报名者材料由医院人事科初审,监察室和护理部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聘。
(三)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员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设置笔试分数线50分(含50分),未达到50分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操作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操作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操作考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三项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体检。
2.体检方式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人事科组织,监察室全程监督,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乱纪情况等。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预录,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名额。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基本工资按医院规定的合同制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与所在科室同等级别在编在职职工待遇一致,按有关政策和医院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4224091(人事科黄老师)
举报电话: 0746-4218762(监察室)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规定,全程接受医院纪委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五、其他
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东安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东安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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