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2023年统招专升本考纲、参考书目汇总
【湖南】2023年统招专升本考纲、参考书目汇总
2024-03-15 11:22来源:冷水江法院
共招3人。
03月15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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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1.书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法学类专业优先。
2.警务辅助人员: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1.书记员: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听打达到60字/分钟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工作能力。
2.警务辅助人员: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4.资格审查:由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此次笔试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等。
2.岗位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法警岗位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跑步(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未通过者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4.成绩计算。书记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15%+面试成绩×35%。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对拟招聘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依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1.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结束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待遇
被聘用的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上五休二,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组成,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单位食堂供应早中晚餐,出差费用按规定报销。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本次招聘公告由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5319127
根据工作需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1.书记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法学类专业优先。
2.警务辅助人员: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1.书记员: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听打达到60字/分钟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工作能力。
2.警务辅助人员: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胜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403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4.资格审查:由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此次笔试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设置考点,具体考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等。
2.岗位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法警岗位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跑步(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未通过者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4.成绩计算。书记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15%+面试成绩×35%。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对拟招聘对象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依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1.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结束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待遇
被聘用的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上五休二,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组成,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单位食堂供应早中晚餐,出差费用按规定报销。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本次招聘公告由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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