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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抚州崇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5人)

2024-03-14 11:30来源:崇仁县人民法院网

共招5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崇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员4名,驾驶员1名,由崇仁县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文员岗位:主要承担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文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单位日常接待工作,协助完成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要求熟悉各类公文基本格式和各类公务稿件的写作要求,能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感强。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驾驶员岗位:主要承担领导的日常出行,协助做好单位公车出行任务,负责车辆清洁等工作。要求具备机动车B1级及以上驾驶证,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积极主动,严谨认真,服从调度,能按要求完成领导临时交派的任务。具有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5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能严格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7.经常居住地在崇仁县;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学专业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3.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被开除党、团籍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

3.报名及咨询电话:见原文;

4.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得代办报名;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报名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填写《崇仁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交彩色免冠2寸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由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以综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仪表举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五)政审和体检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崇仁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面议,并按政策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五、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崇仁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崇仁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3日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崇仁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员4名,驾驶员1名,由崇仁县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文员岗位:主要承担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文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单位日常接待工作,协助完成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要求熟悉各类公文基本格式和各类公务稿件的写作要求,能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感强。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驾驶员岗位:主要承担领导的日常出行,协助做好单位公车出行任务,负责车辆清洁等工作。要求具备机动车B1级及以上驾驶证,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积极主动,严谨认真,服从调度,能按要求完成领导临时交派的任务。具有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5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能严格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驾驶员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7.经常居住地在崇仁县;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学专业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3.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被开除党、团籍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

3.报名及咨询电话:见原文;

4.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得代办报名;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报名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填写《崇仁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交彩色免冠2寸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由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以综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仪表举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五)政审和体检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崇仁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面议,并按政策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五、相关事项

(一)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崇仁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崇仁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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