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通版】2024下教师资格笔试-考前重要分析-中/小/幼
2024-03-14 11:01来源:横峰公安
共招35人。
03月14日
截止到3月25日17:30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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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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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横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5名(其中女性3名),主要分配在行政服务窗口、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以及派出所等执法勤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30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到横峰县公安局政工科(局机关忠诚楼507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资料: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刘警官13870356378。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再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理论知识,综合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5.岗位调剂。对入闱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在报名系统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男生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评,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5.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成绩计算
1.勤务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
6.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入围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横峰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横峰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横峰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间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间与横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五年),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每年约5.39万元—6.5万元(年收入均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励、服装装备、工会福利、体检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刘警官13870356378。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3月25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他重大事项冲突,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横峰县公安局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横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5名(其中女性3名),主要分配在行政服务窗口、巡特警大队、经侦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以及派出所等执法勤务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1日至2006年3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30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到横峰县公安局政工科(局机关忠诚楼507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资料: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刘警官13870356378。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再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理论知识,综合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5.岗位调剂。对入闱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在报名系统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项目:男生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评,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5.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成绩计算
1.勤务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
6.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因体检、政治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入围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横峰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横峰县公安局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横峰县公安局报备同意;
3.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试用期间由横峰县公安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间与横峰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五年),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的,待研究后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每年约5.39万元—6.5万元(年收入均含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奖励、服装装备、工会福利、体检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拨打咨询电话:刘警官13870356378。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3月25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其他重大事项冲突,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横峰县公安局
横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