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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人民法院聘用书记员、宣传文秘招聘公告(4人)

2024-03-14 10:59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共招4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黎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宣传文秘1名,共计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书记员岗位3名。从事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同等条件下获得C1及以上驾驶证,并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优先。

(二)宣传文秘岗位1名。从事办公室文秘及宣传等综合工作。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文字写作、视频拍摄剪辑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以上岗位除工资待遇外,另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宣传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书记员岗位

1.报名。书记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室(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黎阳北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30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10:30—11:00,测试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考生根据播放的一段录音进行同步打字记录,时长约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黎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宣传文秘岗位

1.报名。宣传文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黎阳北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30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宣传文秘考试分为实际操作和面试,考生总成绩=实际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30—12:00。测试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四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内容为实操,主要是测试视频视频剪辑、公众号编辑、信息简报三项能力,测试时间大约为2.5个小时。考试设备由我院提供,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实际操作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黎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根据实际操作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使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参照在岗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签订保密协定。聘用人员按国家《保密法》和法院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时间节点进入考场,严禁提前离场。迟到者禁止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喧哗、交头接耳,严禁窥视他人答题信息,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取消考生相关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55-6234508

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黎平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4日

根据工作需要,黎平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宣传文秘1名,共计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书记员岗位3名。从事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同等条件下获得C1及以上驾驶证,并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优先。

(二)宣传文秘岗位1名。从事办公室文秘及宣传等综合工作。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运用、文字写作、视频拍摄剪辑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以上岗位除工资待遇外,另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宣传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书记员岗位

1.报名。书记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室(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黎阳北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30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10:30—11:00,测试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考生根据播放的一段录音进行同步打字记录,时长约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黎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宣传文秘岗位

1.报名。宣传文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黎阳北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30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7办公室。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宣传文秘考试分为实际操作和面试,考生总成绩=实际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30—12:00。测试地点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四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内容为实操,主要是测试视频视频剪辑、公众号编辑、信息简报三项能力,测试时间大约为2.5个小时。考试设备由我院提供,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实际操作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黎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根据实际操作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使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参照在岗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签订保密协定。聘用人员按国家《保密法》和法院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时间节点进入考场,严禁提前离场。迟到者禁止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喧哗、交头接耳,严禁窥视他人答题信息,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取消考生相关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55-6234508

黎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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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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