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五讲
第五讲
2024-03-13 11:26来源:琼海市人民政府
共招46人。
03月13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46名专业技术人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组织我市教育类招聘工作小组赴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西安站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16日
2.活动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3.活动内容:
参加陕西省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暨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招聘会
4.现场报名(09:00—12:0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长春站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19日
2.活动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二)
3.活动内容:
(1)宣讲会(08:30—09:30)
播放琼海市宣传片、用人单位代表宣讲。
(2)现场报名(09:30-10:30)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参加招聘活动,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只接受现场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考试结束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考核)
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撰写教学稿,按顺序依次进行微格教学以及答辩。专家组对其思想品质、授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成绩按100分计。
招聘工作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点击下载>>>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汇海之南”招才引智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46名专业技术人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组织我市教育类招聘工作小组赴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西安站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16日
2.活动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3.活动内容:
参加陕西省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暨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招聘会
4.现场报名(09:00—12:0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长春站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19日
2.活动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二)
3.活动内容:
(1)宣讲会(08:30—09:30)
播放琼海市宣传片、用人单位代表宣讲。
(2)现场报名(09:30-10:30)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参加招聘活动,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只接受现场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考试结束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以后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考核)
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撰写教学稿,按顺序依次进行微格教学以及答辩。专家组对其思想品质、授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成绩按100分计。
招聘工作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考核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点击下载>>>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