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于洪政府雇员考前冲刺
沈阳于洪政府雇员考前冲刺
2024-03-12 11:37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人社局
共招2人。
03月12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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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本级 1 家单位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 人,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附件)
二、报名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4.残疾人;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8.烈属;9.脱贫劳动力;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的人员: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5.符合条件的孤儿(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16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孤儿)。
三、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 报名地点: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中心3楼5号窗口
咨询电话: 76215738
点击查看>>>
根据工作需要,市本级 1 家单位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 人,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附件)
二、报名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4.残疾人;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8.烈属;9.脱贫劳动力;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的人员: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5.符合条件的孤儿(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16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孤儿)。
三、 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 报名地点: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中心3楼5号窗口
咨询电话: 762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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