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4事业单位-公基思维导图
2024事业单位-公基思维导图
2024-03-11 18:17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招153人。
03月11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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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之一,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校1996年跻身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4年由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工业大学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3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高层次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学校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科研及辅助专技人员,提升“双一流”建设高校管理水平,服务于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五、选聘范围
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五年及以上本科院校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六、选聘程序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会议服务中心第三会议室(图书馆东侧一楼)。
4.报名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2)证明材料原件(按模板出具):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附件5)。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请自行携带优盘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现场拷贝以上电子版报名材料。
5.资格审查:学校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类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淘汰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程度。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本科院校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8268(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2-60438192(河北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河北工业大学
2024年3月11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之一,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校1996年跻身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4年由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工业大学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53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须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高层次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学校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学科研及辅助专技人员,提升“双一流”建设高校管理水平,服务于学校高质量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五、选聘范围
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五年及以上本科院校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六、选聘程序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会议服务中心第三会议室(图书馆东侧一楼)。
4.报名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2)证明材料原件(按模板出具):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3)、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和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附件5)。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
请自行携带优盘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现场拷贝以上电子版报名材料。
5.资格审查:学校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类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淘汰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程度。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本科院校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u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8268(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2-60438192(河北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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