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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2024-03-11 16:35来源: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共招19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职数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性别 年龄 其他要求
精神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临床医学 不限 45周岁以下 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5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肾病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肾病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心病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心病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超声诊断科医师 2 本科 临床医学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可放宽为医学影像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护理(一) 1 硕士研究生 护理学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护理(二) 9 全日制大专 护理 25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护理(三) 2 全日制大专 护理 25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财务信息化管理员 1 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或经济财务类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及信息技术类资格证
办公室文秘 1 硕士研究生 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 不限 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日

(三)报名地点: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

(四)报名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二寸彩照2张,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招聘方式

(一)精神科医师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二)肾病科医师、心病科医师、超声诊断科医师及财务信息化管理员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2.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护理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2.面试实行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3.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四)办公室文秘岗位招聘方式

1.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相关说明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经相关考试、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及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我院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进行考前培训、辅导,也没有指定任何考试复习用书,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相信相关培训机构的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院监督执纪室全程参与监督。

六、未尽事宜由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职数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性别 年龄 其他要求
精神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临床医学 不限 45周岁以下 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5年以上三级及以上医院精神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肾病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肾病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心病科医师 1 本科(学士)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3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心病科工作经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需具有规培证
超声诊断科医师 2 本科 临床医学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可放宽为医学影像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护理(一) 1 硕士研究生 护理学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护理(二) 9 全日制大专 护理 25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护理(三) 2 全日制大专 护理 25周岁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财务信息化管理员 1 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类或经济财务类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及信息技术类资格证
办公室文秘 1 硕士研究生 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 不限 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日

(三)报名地点: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

(四)报名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二寸彩照2张,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招聘方式

(一)精神科医师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二)肾病科医师、心病科医师、超声诊断科医师及财务信息化管理员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2.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护理岗位招聘方式

1.按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2.面试实行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3.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四)办公室文秘岗位招聘方式

1.按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相关说明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经相关考试、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及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我院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以任何方式进行考前培训、辅导,也没有指定任何考试复习用书,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相信相关培训机构的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院监督执纪室全程参与监督。

六、未尽事宜由州民族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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