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江苏医疗招聘历年试题
2024-03-08 15:08来源: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
共招0人。
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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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二)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尚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五)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3月22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选岗
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人员须到现场进行签字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81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2778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九、本公告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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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二)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四)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尚未就业的(时间截止到报名时);
(五)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3月18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说明原因。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3月22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选岗
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人员须到现场进行签字确认,选定后不得更改。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应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行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519-868181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2778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九、本公告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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