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03-07 16:30来源:天等工会
共招1人。
03月07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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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天等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天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驻崇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及参加过法论功等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在招聘简章自行下载《天等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zgh3533166@163.com,联系电话:0771-3523677。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3号)。
(四)面试: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总工会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人;试用期满后续聘用的工资调整为24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有饭卡补贴。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总工会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天等县总工会
2024年3月5日
因工作需要,天等县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天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驻崇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学年、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未就业的)优先;
6.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及参加过法论功等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在招聘简章自行下载《天等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dxzgh3533166@163.com,联系电话:0771-3523677。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总工会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3号)。
(四)面试: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总工会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人;试用期满后续聘用的工资调整为24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有饭卡补贴。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总工会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天等县总工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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