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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6人)

2024-03-01 15:18来源: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共招6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派遣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如下:

岗位职责

协助法官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5.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招聘程序

新市区人民法院

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择优录用原则,报名需准备《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将以上材料发送至321558238@qq.com即可。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24时。

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技能测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自带手提电脑,具体流程参见《2024年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技能测试通知》(附件2)。

3.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政审表》(附件3)。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1.公示: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新市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聘用: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试用期一个月。

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社保补贴;

3.提供食堂早、午餐;

4.可乘坐班车。

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向我院提供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表上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填写电话有误、更换手机号码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录用后个人人事档案由我院集中保管;

5.咨询电话:0991-3832206。

法院简介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1年4月,现位于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隶属于二工片区小西沟社区,北邻中科院新疆分院,西邻肿瘤医院,东邻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分局办事大厅,南部是野马古生态园,位于重要的交通枢纽通道上,在高新区(新市区)占重要的地理位置,更是乌鲁木齐市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来,我们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审理了大量涉及民商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我们还注重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任。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期待你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而不懈努力!

查看附件

附件1: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24年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技能测试通知.docx

附件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政审表》.doc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派遣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如下:

岗位职责

协助法官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5.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招聘程序

新市区人民法院

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择优录用原则,报名需准备《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将以上材料发送至321558238@qq.com即可。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24时。

资格审查、技能测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技能测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自带手提电脑,具体流程参见《2024年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技能测试通知》(附件2)。

3.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政审表》(附件3)。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1.公示: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新市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聘用: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择优聘用,试用期一个月。

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社保补贴;

3.提供食堂早、午餐;

4.可乘坐班车。

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向我院提供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表上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填写电话有误、更换手机号码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录用后个人人事档案由我院集中保管;

5.咨询电话:0991-3832206。

法院简介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61年4月,现位于高新区(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隶属于二工片区小西沟社区,北邻中科院新疆分院,西邻肿瘤医院,东邻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分局办事大厅,南部是野马古生态园,位于重要的交通枢纽通道上,在高新区(新市区)占重要的地理位置,更是乌鲁木齐市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来,我们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审理了大量涉及民商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我们还注重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任。法治之路,任重道远。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期待你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而不懈努力!

查看附件

附件1: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2024年新市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技能测试通知.docx

附件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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