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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24-03-01 08:54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3月0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3日16:00。

报考者须先参加所在单位的预报名,填写《面向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报同级公安机关审核、市局政治部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初定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点击查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完善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等。学校鄞州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景观生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3日16:00。

报考者须先参加所在单位的预报名,填写《面向优秀辅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报同级公安机关审核、市局政治部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考试初定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nbcc.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 邮编:315100。

咨询电话:0574-88122236(联系人: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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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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