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事业部遴选每月大事件持续更新
遴选每月大事件持续更新
2024-02-28 11:35来源: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共招8人。
02月28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肃南县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岗位,具体职位及选调人员数量详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肃南县乡镇公务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选调职位要求具备的年龄、学历、身份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申报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到选调职位所在单位报名,也可发送电子表格报名(各单位报名电话及联系人见职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选调单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2,方可组织选调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侧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同时,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还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考察结果由考察组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均实行百分制,并将考察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成绩计算和确定选调对象
根据面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对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每1个优秀等次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民主测评成绩×20%+考察组评分×20%+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0.5。
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内,拟公开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7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肃南县2024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岗位,具体职位及选调人员数量详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肃南县乡镇公务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选调职位要求具备的年龄、学历、身份等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申报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4年2月28日至3月1日到选调职位所在单位报名,也可发送电子表格报名(各单位报名电话及联系人见职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选调单位报名结束后,将报名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原则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2,方可组织选调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口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侧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同时,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核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还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考察结果由考察组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均实行百分制,并将考察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成绩计算和确定选调对象
根据面试、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对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每1个优秀等次在综合成绩中加0.5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民主测评成绩×20%+考察组评分×20%+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0.5。
县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内,拟公开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选调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