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2024-02-26 16:31来源:普洱就业公众号
共招8人。
02月26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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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8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孤残儿童护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零就业家庭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因工作岗位性质,具有护理孤残儿童经验的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护理能力的残疾人。
5.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电视台路42号)报名,报名时提供《2024年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电视台路42号)
点击查看具体联系方式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1840元(包含个人五险缴纳部分),由普洱市儿童福利院按月足额发放。工作期间单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由我单位工作人员陪同到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普洱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普洱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2月23日
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8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孤残儿童护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零就业家庭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因工作岗位性质,具有护理孤残儿童经验的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护理能力的残疾人。
5.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电视台路42号)报名,报名时提供《2024年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电视台路42号)
点击查看具体联系方式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1840元(包含个人五险缴纳部分),由普洱市儿童福利院按月足额发放。工作期间单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由我单位工作人员陪同到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普洱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普洱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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