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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120人)

2024-02-23 15:34来源:北京海淀消防

共招120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23日

  • 2

    报名时间

    2月27日截止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承担海淀区域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经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1、战斗员岗位100名

2、驾驶员岗位2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和调动;

4、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体育教育、医疗救助、摄影摄像、影音制作、媒体宣传、车辆维修、客货车教练等特长的特殊专业人才;

5、(1)报考战斗员岗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龄18周岁-28周岁,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2)报考驾驶员岗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及消防救援车辆驾驶操作工作;年龄18周岁-28周岁,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有从事大型车辆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骨折、韧带断裂等)。

7、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③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被原单位辞退的;

⑥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邪教分子的;

⑦患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⑧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岗位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2、薪资: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3个月(培训期3个月※ 注:培训期间全封闭、无假期);试用期间工资税后每月5000元,转正后月度综合收入8000-11000元(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考核成绩等进行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

3、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4)按标准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一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故离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需缴纳服装折旧费、个人用品使用费3000元;

(5)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6)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规定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重大勤务、重大灾害事故抢救等影响休假的,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月27日。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附件1海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通过邮箱发送至hdxfzd1192023@163.com。

2、现场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2份(须采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照片须扫描到报名表上面,有兵役史的详细填写兵役信息,紧急联系人必须填写,家庭成员须写明父母、爱人的联系方式)。

2、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2张)。

4、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彩色复印件3张。

5、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3张。

6、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伍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3张。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提交一个月内有效期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体检报告原件。(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按上述要求体检)

9、以上复印件确保清晰,信息准确,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应聘考核

1、体能测试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成绩为4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100米跑。体能测试内容、标准如图:

注:体能考核项目为现场抽考,考核科目共4项。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3、面试

(1)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语言方面障得的直接取消资格,面试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评定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试用期期间,支队将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体检复查。注:体重超出标准的,有纹身的,旧伤隐疾等问题的不要参加报名。{体重自测方法:18.5≤BMI=[体重(千克)÷身高(米)]²≤24.9}

5、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标准。

六、人员聘用

1、拟聘用公示。结合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聘用情况以电话或微信群内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试用期内将进行统一封闭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其他未聘用的合格人员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

2、聘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3、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4、签订合同。应聘合格人员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1个月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5、分配工作。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分配至本辖区内各消防救援队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轮休制,月休8天,24小时驻勤。

七、特别提醒

1、此次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配合实施。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中作弊的、违反支队统一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请应聘者自行前往报名,防止上当受骗。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咨询电话:010-8255661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咨询电话:见原文。

7、报道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168号,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承担海淀区域内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救援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队伍的战斗力,经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1、战斗员岗位100名

2、驾驶员岗位2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和调动;

4、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体育教育、医疗救助、摄影摄像、影音制作、媒体宣传、车辆维修、客货车教练等特长的特殊专业人才;

5、(1)报考战斗员岗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龄18周岁-28周岁,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

(2)报考驾驶员岗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及消防救援车辆驾驶操作工作;年龄18周岁-28周岁,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有从事大型车辆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骨折、韧带断裂等)。

7、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本人和直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③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被原单位辞退的;

⑥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邪教分子的;

⑦患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⑧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岗位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2、薪资: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3个月(培训期3个月※ 注:培训期间全封闭、无假期);试用期间工资税后每月5000元,转正后月度综合收入8000-11000元(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考核成绩等进行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

3、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免费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4)按标准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一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故离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需缴纳服装折旧费、个人用品使用费3000元;

(5)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6)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规定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重大勤务、重大灾害事故抢救等影响休假的,事后适时安排补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月27日。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附件1海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通过邮箱发送至hdxfzd1192023@163.com。

2、现场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2份(须采用电脑填写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照片须扫描到报名表上面,有兵役史的详细填写兵役信息,紧急联系人必须填写,家庭成员须写明父母、爱人的联系方式)。

2、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2张)。

4、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彩色复印件3张。

5、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3张。

6、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伍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3张。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8、提交一个月内有效期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体检报告原件。(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按上述要求体检)

9、以上复印件确保清晰,信息准确,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应聘考核

1、体能测试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成绩为4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100米跑。体能测试内容、标准如图:

注:体能考核项目为现场抽考,考核科目共4项。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3、面试

(1)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2)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语言方面障得的直接取消资格,面试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评定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试用期期间,支队将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体检复查。注:体重超出标准的,有纹身的,旧伤隐疾等问题的不要参加报名。{体重自测方法:18.5≤BMI=[体重(千克)÷身高(米)]²≤24.9}

5、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政治考核标准。

六、人员聘用

1、拟聘用公示。结合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聘用情况以电话或微信群内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试用期内将进行统一封闭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其他未聘用的合格人员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

2、聘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3、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落实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4、签订合同。应聘合格人员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1个月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5、分配工作。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分配至本辖区内各消防救援队站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轮休制,月休8天,24小时驻勤。

七、特别提醒

1、此次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配合实施。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中作弊的、违反支队统一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请应聘者自行前往报名,防止上当受骗。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6、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咨询电话:010-8255661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咨询电话:见原文。

7、报道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168号,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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