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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环保专员招聘1人公告

2024-02-20 11:04来源:厦门生态环境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20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环保专员1名

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文史类、生态环境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安全技术类、大气科学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岗位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邮箱(hlsthjj@huli.gov.cn)报名。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须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核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或短信、邮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长1小时。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综合总分不得低于70分(含)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报考人员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延缓体检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官网(网址:http://sthj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对过程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点击查看>>>

厦门市湖里区生态环境局环保专员辅助岗位报名表.doc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环保专员1名

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文史类、生态环境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安全技术类、大气科学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岗位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邮箱(hlsthjj@huli.gov.cn)报名。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须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核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或短信、邮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长1小时。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综合总分不得低于70分(含)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报考人员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延缓体检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官网(网址:http://sthjj.xm.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对过程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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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生态环境局环保专员辅助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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