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云南三支一扶-公基速记条目
2024-02-20 11:01来源: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共招1人。
02月20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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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1名(不限男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22岁至35岁之间 (2002年2月1日至1989年2月1日出生) ;
5.掌握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政法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合同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1日上午11:30截止。
报名地点: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1. 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另行通知
3. 内容:技能测评、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合同制书记员招聘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书记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
(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和保障待遇:
40000元/年(含五大保险)。
九、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和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085785。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9日
根据工作需要,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岗位1名(不限男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22岁至35岁之间 (2002年2月1日至1989年2月1日出生) ;
5.掌握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政法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合同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现场领取);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1日上午11:30截止。
报名地点:双柏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1. 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另行通知
3. 内容:技能测评、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合同制书记员招聘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书记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
(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和保障待遇:
40000元/年(含五大保险)。
九、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和楚雄志成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085785。
双柏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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