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4石家庄辅警千题冲关计划
2024石家庄辅警千题冲关计划
2024-02-19 11:55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共招5人。
02月1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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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监狱执法行为,提高监狱民警执法水平,强化监狱执法监督,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和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深化狱务公开和规范聘任执法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狱工作实际,现面向海南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及社会人士,公开选聘执法监督员5名,对监狱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2.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
3.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
4.曾从事司法行政或司法行政监督岗位,有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熟悉司法行政业务的退休公务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思想道德纯洁;
2.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不存在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4.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对监狱民警执法行为实施监督;
5.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多渠道地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评价建议和信息,促进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6.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狱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三、执法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监狱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应邀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4.以书面形式向监狱党委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相应可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二)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向监狱了解非涉密执法情况;
2.对监狱执法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3.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三)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监狱工作秘密;
2.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要征得聘任单位的同意;
3.在聘任期间,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监狱做好普法宣传;
4.配合监狱做好群众的法律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四)执法监督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妨碍监狱正确实施执法活动,不得实施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法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被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予以协助、配合。
(六)执法监督员与监督事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关系时,应当申请回避。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二)采取个人自荐(填写附件1)和单位推荐(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两种方式。请将附件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邮寄提交海南省美兰监狱监察审计科。
1.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镇海南省美兰监狱监察审计科,邮政编码:571132;
2.联系电话:65748358。
五、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海南省美兰监狱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查,考察合格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拟任执法监督员人选。
2.公示。经审查确认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聘任。拟聘任为执法监督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反映事项不成立的,由海南省美兰监狱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并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备案,及将聘任情况通报执法监督员所属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
执法监督员任期3年,期满自动解聘,需续聘的应按程序进行审查公示和颁发聘书,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4.解聘。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因素,监督员本人主动提出终止执法监督员职责、或未能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监狱将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予以解聘。解聘后,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六、其他
聘任管理执法监督员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纳入监狱行政经费预算。执法监督员因履行职责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监狱按照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核准报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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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美兰监狱
2024年2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监狱执法行为,提高监狱民警执法水平,强化监狱执法监督,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和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深化狱务公开和规范聘任执法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狱工作实际,现面向海南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及社会人士,公开选聘执法监督员5名,对监狱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
2.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
3.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
4.曾从事司法行政或司法行政监督岗位,有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熟悉司法行政业务的退休公务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思想道德纯洁;
2.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未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不存在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4.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对监狱民警执法行为实施监督;
5.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多渠道地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评价建议和信息,促进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6.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狱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三、执法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监狱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2.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应邀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4.以书面形式向监狱党委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相应可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二)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向监狱了解非涉密执法情况;
2.对监狱执法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3.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三)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监狱工作秘密;
2.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要征得聘任单位的同意;
3.在聘任期间,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监狱做好普法宣传;
4.配合监狱做好群众的法律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四)执法监督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妨碍监狱正确实施执法活动,不得实施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法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被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予以协助、配合。
(六)执法监督员与监督事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关系时,应当申请回避。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二)采取个人自荐(填写附件1)和单位推荐(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两种方式。请将附件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邮寄提交海南省美兰监狱监察审计科。
1.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兰镇海南省美兰监狱监察审计科,邮政编码:571132;
2.联系电话:65748358。
五、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海南省美兰监狱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查,考察合格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拟任执法监督员人选。
2.公示。经审查确认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聘任。拟聘任为执法监督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反映事项不成立的,由海南省美兰监狱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并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备案,及将聘任情况通报执法监督员所属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
执法监督员任期3年,期满自动解聘,需续聘的应按程序进行审查公示和颁发聘书,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4.解聘。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因素,监督员本人主动提出终止执法监督员职责、或未能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监狱将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予以解聘。解聘后,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美兰监狱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六、其他
聘任管理执法监督员所需的相关工作经费,纳入监狱行政经费预算。执法监督员因履行职责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由监狱按照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核准报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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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美兰监狱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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