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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宜宾市珙县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1人公告

2024-02-18 12:00来源:宜宾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三江人才网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2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加强珙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化管理人员结构,进一步选优配强珙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县管干部正职),选聘名额1名。

二、选聘范围

四川省内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珙县2024年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选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5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选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51岁,以此类推)。

6.承诺能完成本公告第四条约定的“选聘人员任期主要目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选聘人员任期主要目标

选聘人员首次任期为五年,任期主要目标如下:

(一)完成珙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

(二)立项或达到市、县级重点专科标准3个以上,培养3名以上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三)完成相关指标。医疗收入逐年上升,在同级医院中出院患者四级手术不低于全市平均值或较上年上升,医务人员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患者平均住院日不高于全市平均值或较上年降低,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县域患者外转率较上年降低。

(四)具体目标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4848843@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电话号码”):

1.《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3.《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各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登记(审批)表扫描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5.任职文件扫描件1份(须加盖鲜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扫描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建资格审核组,根据报名人员网络报名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名人员在2024年2月28日12:00前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4011105。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参考《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综合评分表》(附件3)提供对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四川省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

六、选聘程序

(一)现场综合评分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的考评方式,按照《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综合评分表》(附件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综合评分成绩将在“珙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gongxian.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并主动关注相关网站公告,如因报名人员通讯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现场综合评分的,视为自动弃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评分结束后,按照选聘名额1:3比例,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分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出具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三)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选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选聘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选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选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综合评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进入考察人选中择优确定。

(五)研究确定和公示

结合考察等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按程序提交县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珙县人民政府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七、聘用管理

聘用后按《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予以任命,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首聘任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或任期考核不合格者免去领导职务,视情况转聘为医院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八、激励待遇

(一)按照任期目标进行考核,给予不低于60万元/年的任期激励。

(二)享受《珙县卫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4012737。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涉及人才政策的,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事业人员聘用和管理政策的,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选聘岗位具体条件、综合评分表内容的,由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座机0831-4011105;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座机0831-4011972;

珙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座机0831-4095806

点击查看>>>

报名表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8日

为加强珙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化管理人员结构,进一步选优配强珙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县管干部正职),选聘名额1名。

二、选聘范围

四川省内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珙县2024年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选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5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选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51岁,以此类推)。

6.承诺能完成本公告第四条约定的“选聘人员任期主要目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选聘人员任期主要目标

选聘人员首次任期为五年,任期主要目标如下:

(一)完成珙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

(二)立项或达到市、县级重点专科标准3个以上,培养3名以上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三)完成相关指标。医疗收入逐年上升,在同级医院中出院患者四级手术不低于全市平均值或较上年上升,医务人员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患者平均住院日不高于全市平均值或较上年降低,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县域患者外转率较上年降低。

(四)具体目标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24848843@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电话号码”):

1.《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扫描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

3.《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各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公开招聘登记(审批)表扫描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5.任职文件扫描件1份(须加盖鲜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审核表扫描件1份(须加盖档案管理鲜章)。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选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建资格审核组,根据报名人员网络报名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名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名人员在2024年2月28日12:00前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4011105。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持所有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参考《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综合评分表》(附件3)提供对应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四川省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190号)。

六、选聘程序

(一)现场综合评分

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的考评方式,按照《珙县公开选聘珙县人民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综合评分表》(附件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打分。

综合评分成绩将在“珙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gongxian.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并主动关注相关网站公告,如因报名人员通讯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现场综合评分的,视为自动弃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评分结束后,按照选聘名额1:3比例,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分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出具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三)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选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选聘人员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选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选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珙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综合评分、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人员从进入考察人选中择优确定。

(五)研究确定和公示

结合考察等情况,提出选聘建议人选,按程序提交县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珙县人民政府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按照现行人事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七、聘用管理

聘用后按《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予以任命,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首聘任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或任期考核不合格者免去领导职务,视情况转聘为医院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八、激励待遇

(一)按照任期目标进行考核,给予不低于60万元/年的任期激励。

(二)享受《珙县卫生人才激励办法(试行)》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4012737。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涉及人才政策的,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事业人员聘用和管理政策的,由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选聘岗位具体条件、综合评分表内容的,由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座机0831-4011105;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座机0831-4011972;

珙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座机0831-409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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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珙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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