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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9人公告

2026-09-16 16:49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

共9个职位,招9人。

  • 1

    公告发布

    09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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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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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东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重要指示,聚焦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育,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聚焦医疗卫生紧缺专业需求,严把人才入口关。

二、引进计划

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共计划引进9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27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四、引进方式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3所高校现场,对报考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集中引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引进情况逐高校(逐场)公布岗位计划。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对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全国普通高校及《2027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经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报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及连续的个人简历,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高校现场安排如下: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哈尔滨)

时间:9月15日(星期二)13:30-16:00,9月16日(星期三)8:00-16: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一楼阳光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2)中国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沈阳)

时间:10月16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研究生院学术讲堂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专场招聘会(长春)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一)9:00-12:00

地点:吉林大学新民校区第一教学楼白求恩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新民校区)

2.现场资格审查

(1)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报考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满足专业相近要求的,需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

(2)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考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岗位代码要表述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3.面试

对符合“高校面试直引”资格条件的考生,考试采取医学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4.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本场次拟考察人选,并提前1—2天在下一场现场招聘会前及时发布递减后的岗位计划及公告。

5.考察

经高校现场面试直引确定的拟考察人选,按照考生身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考察,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考生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暂缓引进程序,全面核查。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6.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开展一次;如无递补,相应岗位计划列入下所高校引才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委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拟引进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后办理落编手续。

八、政策待遇

1.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党建办发〔2026〕4号)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出具试用期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8223504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4-877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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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东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重要指示,聚焦医疗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育,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聚焦医疗卫生紧缺专业需求,严把人才入口关。

二、引进计划

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共计划引进9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27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四、引进方式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吉林大学3所高校现场,对报考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集中引进。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引进情况逐高校(逐场)公布岗位计划。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对岗位其他要求中“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全国普通高校及《2027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经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报市委党的建设(能力作风建设、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及连续的个人简历,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高校现场安排如下: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哈尔滨)

时间:9月15日(星期二)13:30-16:00,9月16日(星期三)8:00-16:00

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一楼阳光大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2)中国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沈阳)

时间:10月16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研究生院学术讲堂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专场招聘会(长春)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一)9:00-12:00

地点:吉林大学新民校区第一教学楼白求恩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828号(吉林大学新民校区)

2.现场资格审查

(1)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报考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满足专业相近要求的,需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

(2)非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考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相关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岗位代码要表述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3.面试

对符合“高校面试直引”资格条件的考生,考试采取医学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开考比例。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4.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本场次拟考察人选,并提前1—2天在下一场现场招聘会前及时发布递减后的岗位计划及公告。

5.考察

经高校现场面试直引确定的拟考察人选,按照考生身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组织开展考察,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考生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暂缓引进程序,全面核查。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6.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开展一次;如无递补,相应岗位计划列入下所高校引才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市委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拟引进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后办理落编手续。

八、政策待遇

1.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党建办发〔2026〕4号)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出具试用期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822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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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0454-877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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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年度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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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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