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基常识5000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社工/国企适用)
公基常识5000题(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社工/国企适用)
2024-02-08 14:52来源: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共招3人。
02月0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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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了解和热爱生态环境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其工资待遇如下:
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
1.基本工资:2380/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随缴费基数增加而相应增加,并由聘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2.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
(一)公告期:2024年2月7日-2月18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富阳镇民族路107号(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7882766;网上报名简历投放邮箱:fchbj7882766@163.com。
(四)报名事项:报名事项:凡符合本简章报名条件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采取邮箱投递方式的应聘者,请于公开面试前1天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为原件)、个人简历(纸质版)交至交至富阳镇民族路107号(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10办公室。
(五)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符合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由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七、录用
(一)由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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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
因工作需要,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了解和热爱生态环境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用单位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其工资待遇如下:
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
1.基本工资:2380/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随缴费基数增加而相应增加,并由聘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2.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办法
(一)公告期:2024年2月7日-2月18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富阳镇民族路107号(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7882766;网上报名简历投放邮箱:fchbj7882766@163.com。
(四)报名事项:报名事项:凡符合本简章报名条件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采取邮箱投递方式的应聘者,请于公开面试前1天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提供的证件为原件)、个人简历(纸质版)交至交至富阳镇民族路107号(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210办公室。
(五)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符合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由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七、录用
(一)由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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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富川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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