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4云南事业单位-精炼3套卷【A类】
2024云南事业单位-精炼3套卷【A类】
2026-09-03 13:46来源:永胜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9月0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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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涛源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实施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回引选调1名永胜县域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原则
回引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回引资格条件
本次回引对象为永胜县域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符合以下户籍或亲属任职条件之一,同时满足基本招录条件,无限制性情形。
(一)基础适配条件
1.本人籍贯为永胜县(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下同)双方或一方在永胜县工作,在岗工作满5年及以上(2021年9月前在永胜县工作)。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
2.永胜县域外经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入职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5.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12管理学类、02经济学类;
6.近五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现工作岗位服务期已满,原工作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调出,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三)限制性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
1.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人事档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调动、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回引公告及所有相关工作事项,统一通过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同步开通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全套报名材料整理为PDF格式并统一打包,文件命名规范为“姓名+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人才回引”,发送至指定邮箱:ystyxdw@sina.com;
2.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报考人员可携带全套报名材料,前往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基层党建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咨询电话:0888-687104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永胜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学历证书、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2.本人填写的《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表》(附件2),配偶为永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及《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配偶在永工作证明》(附件3)。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需注明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4.《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附件4)《XX单位同意调动证明》(附件5)和《参加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承诺书》(附件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回引条件、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及回引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予以退回。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涛源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面试前1天,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回引方法及步骤
此次回引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涛源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全程使用普通话作答、提问,单名考生面试时长不超过2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4.注意事项:考生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试地点;面试期间,全体考生、考场内工作人员将所带通讯工具关闭交监督人员登记、集中统一管理;考生进入考场不得透露姓名、籍贯、父母姓名、毕业院校等能暗示本人情况的信息,违反纪律的将酌情扣分或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1人)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档案审核、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涛源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1.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及监督
本次回引工作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回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回引纪律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回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调动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永胜县涛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0888-6871040
(二)监督电话:永胜县纪委监委0888-6529506
附件:
附件2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表
附件3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配偶在永工作证明
附件4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
附件6参加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承诺书
涛源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为深入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涛源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实施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回引选调1名永胜县域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原则
回引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回引资格条件
本次回引对象为永胜县域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符合以下户籍或亲属任职条件之一,同时满足基本招录条件,无限制性情形。
(一)基础适配条件
1.本人籍贯为永胜县(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
2.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下同)双方或一方在永胜县工作,在岗工作满5年及以上(2021年9月前在永胜县工作)。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
2.永胜县域外经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入职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5.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12管理学类、02经济学类;
6.近五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现工作岗位服务期已满,原工作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调出,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三)限制性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
1.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人事档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得调动、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回引公告及所有相关工作事项,统一通过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申请。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同步开通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全套报名材料整理为PDF格式并统一打包,文件命名规范为“姓名+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人才回引”,发送至指定邮箱:ystyxdw@sina.com;
2.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报考人员可携带全套报名材料,前往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基层党建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咨询电话:0888-687104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永胜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学历证书、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2.本人填写的《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表》(附件2),配偶为永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及《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配偶在永工作证明》(附件3)。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需注明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公章。
4.《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附件4)《XX单位同意调动证明》(附件5)和《参加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承诺书》(附件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回引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回引条件、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及回引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予以退回。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涛源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面试前1天,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回引方法及步骤
此次回引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涛源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全程使用普通话作答、提问,单名考生面试时长不超过20分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并列人员累计排名超过录用人数时,对并列人员进行再次面试(当场另行出题),重新评定面试分数。
4.注意事项:考生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试地点;面试期间,全体考生、考场内工作人员将所带通讯工具关闭交监督人员登记、集中统一管理;考生进入考场不得透露姓名、籍贯、父母姓名、毕业院校等能暗示本人情况的信息,违反纪律的将酌情扣分或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1人)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档案审核、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永胜县人民政府官网、涛源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1.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及监督
本次回引工作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回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纪委监委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回引纪律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
(三)违反回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调动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永胜县涛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0888-6871040
(二)监督电话:永胜县纪委监委0888-6529506
附件:
附件2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表
附件3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配偶在永工作证明
附件4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
附件6参加永胜县涛源镇人民政府2026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承诺书
涛源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