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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分数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26-07-14 15:47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 1

    公告发布

    07月14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分数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按照《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确定李佳旭等76名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人选(详见附件)。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体检时间: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7月18日上午8:00前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中心。

2.参加体检的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医院的管理。

4.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红色)1张及黑色签字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中心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500元现金;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相关提示

1.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人:郑一凡

办公室电话:2800201

附件: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分数及体检名单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

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分数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按照《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确定李佳旭等76名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人选(详见附件)。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体检时间: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7月18日上午8:00前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北门,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中心。

2.参加体检的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医院的管理。

4.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红色)1张及黑色签字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中心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500元现金;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相关提示

1.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人:郑一凡

办公室电话:2800201

附件:盘锦市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入伍2025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分数及体检名单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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