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资面试考前冲刺计划9
教资面试考前冲刺计划9
2024-01-29 15:32来源: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共招1人。
01月2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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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蒙中公司”),2013年4月经开发区管委会【2013】7号会议决定成立,控股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注册资本金1300万元。公司致力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园区入驻企业厂房代建和园区供暖工作等。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园区自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于运营、广告制作设计、绿化工程、绿化养护,自有房屋、场地出租,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种植业,养殖业,普通货物运输,砂石销售,热力生产与供应。
公司一贯坚持“管理服务第一,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良好的信誉,为园区和入园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开展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及招聘数量
1.招聘岗位: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招聘人数:1人。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10年以上城建领域岗位工作经验。
4.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和优秀的团队建设经验,能够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5.年龄35周岁至50周岁,即1974年1月26日(不含)-1989年1月26日(含)期间出生的。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
8.同等条件下,具有盟内国有企业、投资企业类似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9、特别优秀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提供对应岗位的薪酬,并保障相应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工作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发布
通过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报名网址:http://kfq.xam.gov.cn/mkfq/)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3)职称证、相关从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两张蓝底免冠1寸照片。
5.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2.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工作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3.参加面试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汇总
面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政审和考察
1.盟开发区管委会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背景调查),着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
2.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岗位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兴安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综合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
2.一经聘用,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辞去原职务手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还需辞去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
3.新聘任的总经理初次任相当职务层次的,试用期1年;非初次任相当职务层次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相关事宜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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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蒙中公司”),2013年4月经开发区管委会【2013】7号会议决定成立,控股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中心,注册资本金1300万元。公司致力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园区入驻企业厂房代建和园区供暖工作等。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园区自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于运营、广告制作设计、绿化工程、绿化养护,自有房屋、场地出租,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种植业,养殖业,普通货物运输,砂石销售,热力生产与供应。
公司一贯坚持“管理服务第一,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良好的信誉,为园区和入园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开展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及招聘数量
1.招聘岗位: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招聘人数:1人。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10年以上城建领域岗位工作经验。
4.具有较突出的经营业绩和优秀的团队建设经验,能够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
5.年龄35周岁至50周岁,即1974年1月26日(不含)-1989年1月26日(含)期间出生的。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
8.同等条件下,具有盟内国有企业、投资企业类似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9、特别优秀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提供对应岗位的薪酬,并保障相应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工作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发布
通过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报名网址:http://kfq.xam.gov.cn/mkfq/)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3)职称证、相关从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两张蓝底免冠1寸照片。
5.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2.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工作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3.参加面试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汇总
面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政审和考察
1.盟开发区管委会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包括背景调查),着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
2.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岗位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兴安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根据考试成绩、背景调查、综合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
2.一经聘用,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辞去原职务手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还需辞去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
3.新聘任的总经理初次任相当职务层次的,试用期1年;非初次任相当职务层次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相关事宜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与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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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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