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辅警核心要点秘训
石家庄辅警核心要点秘训
2026-06-24 14:54来源: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共招8人。
06月24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更好地解决日常执勤工作及其他任务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昌江县消防救援局本次计划招录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5.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录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曾受过各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取得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5月30日,年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二)岗位设置:此次招录设置“乡镇基层消防力量办公室岗位”,上班地点位于各乡镇政府,该岗位报名人员除满足第一点上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外,要求报名人员为各乡镇属地人员,能自行解决住宿及通勤事宜者优先,详情可电话或来队咨询。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经录用通过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批复的工资待遇标准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实行统一工薪结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正式录用后如加入单位工会组织、依法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二)假期待遇。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规定,参与执勤备战人员可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安排轮休、补休。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工作5天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事假、婚假、护理假、病假、丧假等参照《海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修订版)》执行。遇有应急救援等任务需要召回的,需服从单位安排。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信息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纯美昌江官方新闻客户端发布(http://www.changjiang.hainan.gov.cn/),招录公告发布时间10天。
(二)报名工作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12号(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招录办公室(104室),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现场报名应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cjxfdd@163.com。应招者请按要求填写《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个人证件照),并将个人简历(格式自拟)、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毕业证、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及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原件扫描或拍照,一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jxfdd@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需标明“姓名+应招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发布公告起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5:30止,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详细见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1份(第一页及本人页);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附);
(6)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校验。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
(四)考试工作
1.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占总分的20%,体能测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项目:主要检验应聘人员基础知识和对国家政策的熟悉程度。
(2)体能测试项目:①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②立定跳远,③4x10米折返跑或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详细见附件2)。
(3)面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事项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考试成绩确认
以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预录
根据招录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预录对象。
(六)政审
对预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行政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参加政审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七)体检
1.预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集中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九)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统一组织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3个月。
(十)录用和签订合同
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其他事项
(一)招录工作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招录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工作无关。
(二)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作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12号
咨询电话:0898-26651921;1888928498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点击查看>>>
2:2026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更好地解决日常执勤工作及其他任务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昌江县消防救援局本次计划招录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5.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录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曾受过各类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取得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5月30日,年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二)岗位设置:此次招录设置“乡镇基层消防力量办公室岗位”,上班地点位于各乡镇政府,该岗位报名人员除满足第一点上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外,要求报名人员为各乡镇属地人员,能自行解决住宿及通勤事宜者优先,详情可电话或来队咨询。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经录用通过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批复的工资待遇标准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实行统一工薪结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正式录用后如加入单位工会组织、依法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二)假期待遇。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规定,参与执勤备战人员可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安排轮休、补休。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工作5天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事假、婚假、护理假、病假、丧假等参照《海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修订版)》执行。遇有应急救援等任务需要召回的,需服从单位安排。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信息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纯美昌江官方新闻客户端发布(http://www.changjiang.hainan.gov.cn/),招录公告发布时间10天。
(二)报名工作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12号(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招录办公室(104室),请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现场报名应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cjxfdd@163.com。应招者请按要求填写《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个人证件照),并将个人简历(格式自拟)、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毕业证、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及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原件扫描或拍照,一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jxfdd@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需标明“姓名+应招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发布公告起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5:30止,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详细见附件1,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复印件1份(第一页及本人页);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附);
(6)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校验。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
(四)考试工作
1.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占总分的20%,体能测试占总分的4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项目:主要检验应聘人员基础知识和对国家政策的熟悉程度。
(2)体能测试项目:①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二选一),②立定跳远,③4x10米折返跑或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详细见附件2)。
(3)面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事项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考试成绩确认
以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预录
根据招录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预录对象。
(六)政审
对预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考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行政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参加政审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七)体检
1.预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集中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九)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统一组织入职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3个月。
(十)录用和签订合同
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其他事项
(一)招录工作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招录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工作无关。
(二)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作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大道12号
咨询电话:0898-26651921;18889284984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节假日不受理咨询
点击查看>>>
2:2026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