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事业部2025上教师资格《笔试公告解读 报名指导》
2025上教师资格《笔试公告解读 报名指导》
2026-06-23 09:18来源:西藏民族大学
共招18人。
06月2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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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西藏民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藏民族大学地处陕西,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学校现有西安、咸阳两个校区,并在拉萨建有教学实践基地,设有附属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和附属中学(含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学校占地面积1154.57亩,校舍总面积52.2万平方米。学校简介详见西藏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xzmu.edu.cn/。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其中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2.身心健康,热爱教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能力;
4.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业绩和广阔的学术视野,科研潜力能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5.调入引进人才应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在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和联系方式
调入引进18人(详见附件2026年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计划表);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摘选第四章 经费和待遇保障)及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参考目录,调入引进人才享受事业编制且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享有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二)调入引进人才入校到岗工作后专业技术职称可先聘后评,低职高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三)调入引进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试用期满业绩考核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并聘任副高级职称。已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并聘任正高级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且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推荐参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调入引进人才,须签订完成相应岗位聘期工作任务,经聘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校内人才激励计划等项目。
(五)调入引进人才符合条件通过认定的,可申领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卡”。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等基础优待服务,以及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住房保障、交通出行、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孙子女)入(转)学等优待服务。
根据《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和《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认定办法》,调入引进人才通过西安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可享受西安市和西咸新区的人才支持政策。
(六)不在《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人才认定标准范围内,但属于急需紧缺、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议待遇。
(七)个人医疗、子女入学及其他便利
学校设有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医院,调入引进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保障和优质医疗保健,子女可参加西藏自治区高考,享受西藏自治区相应高考政策。
应聘方式:采用西藏民族大学人事招聘系统投递简历
https://rczp.campusphere.cn/10695/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投递简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
联系方式:西藏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029-33755161
工作邮箱:xzmdrcb@xzmu.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2026年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计划表》
点击查看>>>
1.《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摘选第四章 经费和待遇保障)
西藏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6年6月16日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西藏民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藏民族大学地处陕西,是西藏和平解放后党中央为西藏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学校现有西安、咸阳两个校区,并在拉萨建有教学实践基地,设有附属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和附属中学(含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学校占地面积1154.57亩,校舍总面积52.2万平方米。学校简介详见西藏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xzmu.edu.cn/。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其中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2.身心健康,热爱教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的能力;
4.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业绩和广阔的学术视野,科研潜力能满足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5.调入引进人才应在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在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和联系方式
调入引进18人(详见附件2026年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计划表);
四、相关待遇
(一)按照《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摘选第四章 经费和待遇保障)及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参考目录,调入引进人才享受事业编制且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享有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二)调入引进人才入校到岗工作后专业技术职称可先聘后评,低职高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三)调入引进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试用期满业绩考核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并聘任副高级职称。已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并聘任正高级职称。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且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推荐参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调入引进人才,须签订完成相应岗位聘期工作任务,经聘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校内人才激励计划等项目。
(五)调入引进人才符合条件通过认定的,可申领西藏自治区“珠峰英才卡”。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等基础优待服务,以及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住房保障、交通出行、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孙子女)入(转)学等优待服务。
根据《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和《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认定办法》,调入引进人才通过西安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可享受西安市和西咸新区的人才支持政策。
(六)不在《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人才认定标准范围内,但属于急需紧缺、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议待遇。
(七)个人医疗、子女入学及其他便利
学校设有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医院,调入引进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保障和优质医疗保健,子女可参加西藏自治区高考,享受西藏自治区相应高考政策。
应聘方式:采用西藏民族大学人事招聘系统投递简历
https://rczp.campusphere.cn/10695/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投递简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
联系方式:西藏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029-33755161
工作邮箱:xzmdrcb@xzmu.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2026年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调入引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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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藏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摘选第四章 经费和待遇保障)
西藏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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