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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广播 电视台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公告

2026-06-18 09:04来源:河北广播 电视台

共招2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8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计划采用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作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内参报道、舆情信息;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的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任务,以及安全播出、传输发射、网络覆盖建设及技术支撑等任务;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广播电视台计划选聘编辑记者、导演、电视艺术和播音主持专业高层次优秀人才20名,具备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广播电视台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https://www.hebtv.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表须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河北广播电视台招聘邮箱hebtv2026zp@163.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2.资格审核。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核查。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后一并通知。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专家考核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予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河北广播电视台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17677(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18664(河北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

0311-87907275(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7111986

电子邮箱:hebtv2026zp@163.com

河北广播电视台

2026年6月17日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计划采用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台

主要职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作用;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内参报道、舆情信息;承担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的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任务,以及安全播出、传输发射、网络覆盖建设及技术支撑等任务;打造自主可控、影响力强的新媒体传播平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广播电视台计划选聘编辑记者、导演、电视艺术和播音主持专业高层次优秀人才20名,具备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广播电视台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https://www.hebtv.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表须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河北广播电视台招聘邮箱hebtv2026zp@163.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

2.资格审核。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核查。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后一并通知。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专家考核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予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河北广播电视台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17677(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18664(河北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

0311-87907275(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7111986

电子邮箱:hebtv2026zp@163.com

河北广播电视台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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