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300-999

登录 | 注册

登录 / 注册后,可享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订阅公告预约订阅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智能一键选岗智能一键选岗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预约考试公告预约考试公告

中公教育考试日历系统-每日推荐备考每日推荐备考

2026四川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用科研助理120人公告

2026-06-16 14:35来源: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共2个职位,招120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6日

  • 2

    报名时间

    06月16日-06月26日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 5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职位列表 公告详情

一键选岗,报考不再迷茫

完善个人信息,职位推荐更精准哟!还能获得更多特权服务~ 本系统将根据您填写的个人简历信息,为您推荐最合适的招录公告或职位。个人简历信息越精准,推荐的公告或职位越适合您!

完善信息 一键选岗

职位查询结果为您找到 2 个职位

快速搜索
工作单位 职位名称 工作地点 招录人数 职位匹配 职位详情 对比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助理岗位1 四川 -绵阳市 90 职位详情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助理岗位2 四川 -绵阳市 30 职位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及学校合作企业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用科研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人数、形式

本次招用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120人,实行编制外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二、招用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服从管理,诚实守信,团结同志,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本公告招用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2026年科研助理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6日9:30至2026年6月26日16:3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请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见下面第三点: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441714724@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自行手写、盖指印)。

(3)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入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按序排列,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上传至邮箱441714724@qq.com。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用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招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

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学校按照招用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直接参加面试。请考生关注学校人事处官网查看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名单。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

(三)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核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五、体检

按各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评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主考官评分相同,则由该考生所在考室全体考官票决。应聘者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示。

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需进行心理素质能力测试。体检费考生自理,由医院收取。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邮寄至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体检报告需盖医院章并密封,不得拆封。邮寄要求、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报名材料真伪查验、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个人信用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

对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所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用及待遇

1.拟招用人员与学校或学校大学科技园企业或学校合作企业签订6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包括学校或学校大学科技园企业或学校合作企业(以合同签订单位为准)。拟招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前往对应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录用资格。

2.薪酬待遇:按绵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https://www.mypt.edu.cn/)“招聘”专栏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招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招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十、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200301

联系人:彭老师

点击查看>>>

附件:2026年科研助理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科技园)及学校合作企业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用科研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人数、形式

本次招用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120人,实行编制外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二、招用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服从管理,诚实守信,团结同志,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本公告招用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2026年科研助理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6日9:30至2026年6月26日16:3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请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见下面第三点: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441714724@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自行手写、盖指印)。

(3)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入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按序排列,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上传至邮箱441714724@qq.com。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用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招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

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学校按照招用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直接参加面试。请考生关注学校人事处官网查看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名单。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

(三)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核地点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五、体检

按各岗位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评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主考官评分相同,则由该考生所在考室全体考官票决。应聘者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公示。

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需进行心理素质能力测试。体检费考生自理,由医院收取。

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邮寄至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体检报告需盖医院章并密封,不得拆封。邮寄要求、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报名材料真伪查验、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个人信用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

对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所确定的拟招用人员,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用及待遇

1.拟招用人员与学校或学校大学科技园企业或学校合作企业签订6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包括学校或学校大学科技园企业或学校合作企业(以合同签订单位为准)。拟招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前往对应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录用资格。

2.薪酬待遇:按绵阳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https://www.mypt.edu.cn/)“招聘”专栏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招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招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十、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200301

联系人:彭老师

点击查看>>>

附件:2026年科研助理招用条件要求一览表

优课推荐

公告预约

考试查询系统

  • 请选择年份

    • 2024
    • 2023
    • 2022
    • 2021
  • 请选择省份

    省份 地市 县区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全部
    •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重庆
    • 附件
    • 广东
  • 请选择意向考试项目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教师招聘
    • 国企招聘
    • 医疗卫生
    • 选调生
    • 公选/遴选
    • 公益性岗位
    • 招警
    • 辅警
    • 银行考试
    • 农村信用社
    • 教师资格
    • 特岗教师
    • 社区工作者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会计考试
    • 考研
    • 军转干
    • 社会工作师
    • 医学考试
    • 乡镇公务员

提示:地区和考试项目关联公告推送,请慎重选择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
中公APP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售后服务:010-83433000
商务合作:010-8343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