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年湖南遴选考试历年试题汇编集
2024-01-23 12:24来源:凤凰县人民政府
共招4人。
01月23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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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县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拟从凤凰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人员4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24年凤凰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 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凤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乡镇)。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热爱财政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 1 年的;
6.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16日。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7日--1月19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凤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3张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 100 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开考比例为 1:3,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财政局提出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报凤凰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 1∶2 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选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 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 100 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终止下一环节,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递补1次,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家访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试用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由县财政局考察,考察结果呈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如果不适合担任选调岗位工作的回其原所在单位,合适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有关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报县委组织部记入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公开选调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凰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43-3221335(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考务咨询电话: 0743-3701556(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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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县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拟从凤凰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人员4名,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24年凤凰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 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凤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乡镇)。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热爱财政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 1 年的;
6.从事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尚未解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16日。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7日--1月19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凤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3张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报名时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 100 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开考比例为 1:3,因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县财政局提出核减、取消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报凤凰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 1∶2 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选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 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 100 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出现同成绩、同排名的情况影响下一环节对象的确定,需进行加试确定下一环节入围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终止下一环节,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对象中递补1次,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家访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九、试用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选调人员,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或放弃选调造成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由县财政局考察,考察结果呈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如果不适合担任选调岗位工作的回其原所在单位,合适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有关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相关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报县委组织部记入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选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级及以上公开选调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处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凰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43-3221335(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考务咨询电话: 0743-3701556(县财政局人事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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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