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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南京市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派遣制岗位招聘1人公告

2026-06-12 18:38来源: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2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实验管理岗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详见《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派遣制岗位招聘说明书》。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7月11日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校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未通过者不另作通知。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处分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聘用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要求可择优递补。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025-52090256

因工作需要,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实验管理岗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详见《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派遣制岗位招聘说明书》。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6年06月12日至2026年07月11日登陆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材料填写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2.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证明)、工作经历(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学校院级以上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并严格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应聘人员无法提供附件材料、提供的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未通过者不另作通知。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处分期内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聘用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校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要求可择优递补。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025-5209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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