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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无锡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14人公告

2026-06-11 15:33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14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11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等省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函》的要求,与南京师范大学、无锡市教育局签订了《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2026年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6年无锡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采用现场报名形式,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2点至5点

2.报名地点: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1号楼511室(周新中路92号)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原件。

(二)考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总成绩由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和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专项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专项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项招聘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本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含试用期)。

3.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上岗报到后30日内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7401。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2026年无锡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1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等省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函》的要求,与南京师范大学、无锡市教育局签订了《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2026年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6年无锡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回避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采用现场报名形式,不设开考比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2点至5点

2.报名地点:无锡市教师发展学院1号楼511室(周新中路92号)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教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原件。

(二)考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总成绩由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和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专项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专项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项招聘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本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含试用期)。

3.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上岗报到后30日内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7401。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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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无锡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简介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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