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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广州海珠区沙园街道第二批招聘雇员1人公告

2026-06-05 10:22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共招1人。

  • 1

    公告发布

    06月05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并居住满2年及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后出生);

8.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一定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能力;

9.能接受轮班、加班、24小时值班,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沙园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联系电话:020-84315735。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6月8日、6月9日,9:00—12:00时,14:00-18:00时。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工作经历证明、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查询打印表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沙园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沙园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4315735,监督电话:843755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沙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沙园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4日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并居住满2年及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后出生);

8.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一定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能力;

9.能接受轮班、加班、24小时值班,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沙园街道办事处4楼402室(海珠区昌岗中路83号),联系电话:020-84315735。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6月8日、6月9日,9:00—12:00时,14:00-18:00时。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工作经历证明、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查询打印表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沙园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沙园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4315735,监督电话:8437559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本公告由沙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园街道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沙园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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