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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助学助管员49人公告

2026-05-29 19:27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共招49人。

  • 1

    公告发布

    05月29日

  • 2

    报名时间

    待发布

  • 3

    缴费确认

    待发布

  • 4

    准考证打印

    待发布

  • 5

    笔试时间

    待发布

  • 6

    成绩查询

    待发布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招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用、依法管理、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符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助学助管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49名,分为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两种岗位,其中教学助理招聘33名,管理助理招聘16名。

教学助理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管理助理主要协助学校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具体岗位入职时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2026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2.按照《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6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录用(报名时须提供支撑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7日24: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fw.scpcfe.cn),打包材料名称格式:岗位名称(务必明确是教学助理岗或行政助理岗)+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者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和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1)签字的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4)重点群体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最高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报名须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要求,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用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官网和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全过程,如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因相关材料、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缺失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缺考,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含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招聘人数,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一般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递补。因应聘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1.心理测试。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未通过测试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考核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简历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则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并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公示结束后因拟录用人员弃权而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按候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候补人员为参加面试的拟聘人员外,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10%确定的顺位递补人员(人数四舍五入,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五、服务期限及退出机制

(一)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

(二)退出机制

1.服务期满后合同或协议自动终止。

2.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或协议。

六、薪酬待遇

按规定为招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或购买商业保险等,薪酬约税前4.8万元/人/年(含社保及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根据岗位及学历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事项,均由人事处在官方网站和招聘系统中发布或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咨询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应聘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三)本公告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人事处咨询电话:028-84642015 何老师 熊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4642079 杨老师 刘老师

点击查看>>>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助学助管员应聘登记表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招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用、依法管理、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符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助学助管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助学助管员49名,分为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两种岗位,其中教学助理招聘33名,管理助理招聘16名。

教学助理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管理助理主要协助学校各部门或二级学院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具体岗位入职时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2026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2.按照《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6号),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录用(报名时须提供支撑材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6月7日24: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fw.scpcfe.cn),打包材料名称格式:岗位名称(务必明确是教学助理岗或行政助理岗)+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者必须填写个人简历和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1)签字的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4)重点群体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最高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报名须知。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对象、范围、报考岗位相关要求,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用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官网和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全过程,如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因相关材料、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缺失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缺考,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公布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成绩(含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招聘人数,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一般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递补。因应聘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1.心理测试。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未通过测试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考核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简历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规则进行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并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公示结束后因拟录用人员弃权而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按候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候补人员为参加面试的拟聘人员外,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数的10%确定的顺位递补人员(人数四舍五入,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五、服务期限及退出机制

(一)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

(二)退出机制

1.服务期满后合同或协议自动终止。

2.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或协议。

六、薪酬待遇

按规定为招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或购买商业保险等,薪酬约税前4.8万元/人/年(含社保及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根据岗位及学历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事项,均由人事处在官方网站和招聘系统中发布或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咨询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应聘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存放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由本人办理个人存档手续。

(三)本公告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人事处咨询电话:028-84642015 何老师 熊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4642079 杨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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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招聘助学助管员应聘登记表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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