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事业单位备考公基必刷500题
湖南事业单位备考公基必刷500题
2026-05-09 13:44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共招35人。
05月09日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待发布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邵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第一次修订版)〉的通知》(新党办发〔2025〕1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35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35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7.本公告“高校毕业生”指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0.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以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在面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名单(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环节,计入综合成绩。如岗位需加试笔试,另行公告。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5.成绩合成。增加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增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五)考察
1.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替补一次。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人员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1.工作补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2.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服务满5年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团圆计划:编内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其配偶有意来县工作的,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按照“同类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流动调配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专项编制。
五、工作纪律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3666295(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9-3666285(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咨询电话:
0739-3120098(县教育局)
0739-3681035(县人社局)
0739-3608771(县委人才办)
点击查看>>>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邵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第一次修订版)〉的通知》(新党办发〔2025〕1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35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35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7.本公告“高校毕业生”指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0.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2026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以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在面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名单(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环节,计入综合成绩。如岗位需加试笔试,另行公告。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5.成绩合成。增加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增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涉毒毛发检测。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且合格后,方可聘用。
(五)考察
1.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替补一次。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人员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1.工作补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2.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服务满5年后,继续受聘在我县工作,并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团圆计划:编内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其配偶有意来县工作的,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按照“同类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推荐流动调配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人才专项编制。
五、工作纪律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3666295(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9-3666285(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咨询电话:
0739-3120098(县教育局)
0739-3681035(县人社局)
0739-3608771(县委人才办)
点击查看>>>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免责声明:中公教育提示广大考生,请报考前仔细阅读对应职位招录要求或联系招录单位确认,本职位检索系统提供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