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常识分级记忆手册
省考常识分级记忆手册
2026-05-09 13:13来源:汉中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
共招5人。
05月09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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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充分就业,现结合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名,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
二、报名条件
1.2025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作风扎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要求。
2.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案。
4.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和客服系统,能够高效处理客户咨询和投诉。
5.具备良好的镜头感和表现力,能够灵活应对直播中的突发情况,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每天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报满为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汉中市汉台区兴汉东路440号高客站一楼,联系方式:15191667870。
五、提供材料
1.近期证件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录用后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学生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六、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七、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期间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每位见习生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本单位与见习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必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相关见习事项及责任。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提高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充分就业,现结合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名,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
二、报名条件
1.2025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作风扎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要求。
2.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服从管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够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案。
4.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和客服系统,能够高效处理客户咨询和投诉。
5.具备良好的镜头感和表现力,能够灵活应对直播中的突发情况,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每天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报满为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汉中市汉台区兴汉东路440号高客站一楼,联系方式:15191667870。
五、提供材料
1.近期证件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录用后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学生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六、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七、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期间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每位见习生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本单位与见习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必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相关见习事项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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