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4全国社区工作者——备考手册
2026-05-08 12:23来源: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共招4人。
05月0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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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7. 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文秘招聘:3 名,年龄 3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全日制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 内勤招聘:1 名,年龄 3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全日制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薪资待遇
1.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现有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体面议。
2.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 2026 年 5 月 15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2. 报名地点: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
3. 报名材料: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4.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保证本人信息真实,证件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聘用考试
采取 “笔试 + 面试” 依次确定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岗位心态以及其他相关要素。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五、相关要求
(一)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 未尽事宜由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77-8286039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2026 年 4 月 29 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7. 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文秘招聘:3 名,年龄 3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全日制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 内勤招聘:1 名,年龄 35 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全日制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薪资待遇
1.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现有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体面议。
2.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实行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 2026 年 5 月 15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2. 报名地点: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
3. 报名材料: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4.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保证本人信息真实,证件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聘用考试
采取 “笔试 + 面试” 依次确定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岗位心态以及其他相关要素。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五、相关要求
(一)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 未尽事宜由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77-8286039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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