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5公务员考试-公考常识必背3000题
2025公务员考试-公考常识必背3000题
2024-01-08 16:07来源:勉县人民政府
共招1人。
01月0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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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勉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厨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厨师:1-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愿意为消防救援队伍服务,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烹调等后勤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四)勉县户籍或长期在勉县居住公民;
(五)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等级厨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
勉县贾旗路中段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等级厨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勉县户籍的应提供本地区房产证明或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本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
5.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四)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检、面试、心理测试及政审。
1.体检:前往定点医院(勉县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报告单;
2.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开展面试,对招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症状自评量表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招录。
4.政审:根据面试、心理测试情况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填写《政治审查表》,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其中体检、面试、心理测试、政审,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工资薪金
1.厨师工资3000——6000元,具体面议;
2.每月4天假期,原则上每周单休,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另聘工作岗位;如果随意另聘工作岗位,不遵照聘用合同执行的,按违约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勉县贾旗路中段
联系电话:0916-3292119
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因勉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厨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厨师:1-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愿意为消防救援队伍服务,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烹调等后勤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
(三)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四)勉县户籍或长期在勉县居住公民;
(五)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等级厨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1月17日。
(二)报名地点
勉县贾旗路中段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等级厨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勉县户籍的应提供本地区房产证明或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本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
5.一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
(四)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体检、面试、心理测试及政审。
1.体检:前往定点医院(勉县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报告单;
2.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开展面试,对招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3.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症状自评量表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招录。
4.政审:根据面试、心理测试情况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填写《政治审查表》,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其中体检、面试、心理测试、政审,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工资薪金
1.厨师工资3000——6000元,具体面议;
2.每月4天假期,原则上每周单休,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在合同期限内,不得随意另聘工作岗位;如果随意另聘工作岗位,不遵照聘用合同执行的,按违约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勉县贾旗路中段
联系电话:0916-3292119
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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