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考前点拨】2026上年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直播课
【考前点拨】2026上年事业单位联考·考前冲刺直播课
2026-04-28 14:24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招0人。
04月28日
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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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是否体检”一栏中,标注“是”的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通讯不畅影响体检等由考生自负。
附件: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按照《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是否体检”一栏中,标注“是”的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安排
1.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具体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通讯不畅影响体检等由考生自负。
附件:2026年大连市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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